查看原文
其他

青海省高级法院部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青海高院 2022-05-1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1月28日,青海省高级法院印发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全省各级法院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通知》指出,全省法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通知》强调,各级法院主要领导要强化担当,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时刻关注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提高反应速度和执行力,把各项防控工作做细、做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全省法院干警要自觉服从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居家观察等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切实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带头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积极主动做好亲朋好友、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提醒、劝导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指挥科学、响应迅速、执行有力的防控工作体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离青在外的要及时返回工作岗位。要针对法院实际情况,科学筹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确保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做好疫情排查,全面排查本院干警春节期间出行情况,对于干警及家属前往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有亲密接触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或社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如发生法院工作人员被感染、疑似被隔离等情形,要第一时间层报上一级法院,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通知》要求,法院要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有事报进展,无事报平安。春节放假期间,各中级法院、省高院各部门和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疫情防控情况于每日下午16点前报省法院值班人员,假期结束上班后报省法院办公室,报告制度直至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结束。
对于节后各项工作,《通知》要求,一要强化网上办公办案。全省法院、机关各部门之间一般文件流转要尽量通过OA系统进行,必要时非涉密文件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流转,减少人员不必要的流动和接触。要充分利用内网cocall、审务通、微信群等方式,进行沟通联系。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青海法院网、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智慧法院APP、12368热线等方式开展诉讼活动。二要把好安全检查关口。全省法院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控,要在安检室张贴疫情防控公告,设置体温检测台,对来院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统计。要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措施,对拒不配合的一律不得放行。经检测对有发热等症状的,应及时告知当地医疗防疫机构,并允许案件办理延期手续。三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防护。诉讼服务大厅是对外接触的主要窗口和重点场所。全省法院诉讼服务工作人员要增强自身防护意识,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感觉有发热、咳嗽、打喷嚏及其他身体不适症状的,要及时检查就诊。要及时做好对诉讼服务大厅、庭审法庭、会客室、调解室、干警食堂等重点人集场所的消毒杀毒工作。四要强化沟通协调。对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交通不便的地区,无法到法院参加有关诉讼活动,依法申请延期的,应当予以准许,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于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已安排开庭、听证以及其他接待当事人事项的,及时作相应调整并提前通知相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五要规范执行工作。全省法院要按照省高院执行局《关于防控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执行工作相关安排,非紧急特殊情况并经本院院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人员前往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执行公务,省内出差也尽量控制,确保执行工作与疫情防控、审判工作有机协调、一体落实。六要减少会务活动。全省法院要减少或取消公众性聚集活动,无特殊情况不组织不必要的会议或集体活动;确有需要的,可通过视频、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原定节后进行的全省法院集中教育培训周取消,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推迟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七要合理落实考勤管理。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的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本院干警并妥善安排好春节假期延长期间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值班值守工作。实行指纹打卡的法院,可以暂不集中使用打卡机考勤,各院、各部门干警出勤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实时掌握,通过内网Cocall或微信工作群向政工部门汇总备案。八要加强舆论宣传报道。当前,互联网、电视、报纸等新媒体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新闻报道铺天盖地,全省法院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公告栏等途径,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介绍和正面宣传报道,坚持传播正能量,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树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